01.
人有時候會忘記自己生存的目的是什麼。 日復一日地重複相同的事情,感受生活中的各種意外,去愛,去嘗試,去墜落,去傷心,逐漸消磨掉自己活著的意義。 Peter Lake不曉得自己活下來的原因。當初他的父母為何將他放逐於大海?上帝又為何讓他平安上岸?Lake都想不明白。他對於奇蹟這兩個字一點也不感興趣;他靠偷竊得以養活自己,那些天生對機械的精通沒能用在對的地方。 除此之外,看樣子神也並不打算只開他一次玩笑——他現在正因為偷了前雇主的贓款而被追殺,所以,他從來沒想過要感謝祂。 於是Lake為了避風頭,逃到了巴黎。 這是座很迷幻的城市,每個人都希望在這裡談場羅曼蒂克的戀情,浪漫的氛圍也孕育出各式各樣代言上帝雙手的人們——也許有些人稱他們作藝術家、畫家。他們創造美,描繪出世界上獨一無二的色彩輪廓,一張畫布足以濃縮所有的美好。 Lake不懂藝術,但他知道什麼是值錢的東西。 最近畫廊正在展出一位丹麥女畫家的作品,他偷了某個受邀者的邀請函,混入了那為了慶祝畫展開幕而舉辦的聚會,這些上流人士的聚集場合,想必也能替Lake賺取不少收入。Lake用他僅剩的財產買了件看上去還算不錯的黑西裝,在這種場合,過於低落的服裝品質,太容易會被識破,他必須打扮得與他們相同格調,才能順利混入其中,但這套西裝讓他的損失可不小,未來的生計都得賭在這次的成敗。 所幸他有張還算不錯的容貌,姣好的外表總能欺騙人心,不是嗎?世界上的人類大都是視覺動物,即使有些人否認,但就連一見鍾情也強調「見」這件事情。 Lake坐在椅子上物色下手的目標,隔著跳舞的人群,他能看見對面整齊靠牆的椅子上,坐著一名女性,她從沒抬起頭,總是羞澀地將視線停留在白色的大理石地面,在這樣的社交場合格外地引人矚目。 Lake穿過在舞池中漫舞的人群,到了她的身邊,他刻意地選坐在她身旁的空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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